接到当地卫生、疾控部门通知学校、幼儿园发现疑似病例时,学校、幼儿园应在1小时内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接报后1小时内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4小时内报至省教育厅。
1、各年级各班电话或书面向办公室上报;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报告。
2、自疫情初步诊断之日起,应每天上报一次疫情;最后一个病例处理后,疫情后续进展情况每周上报一次,直至疫情解除。
3、任何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六、控制措施
(一)、紧急监测
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易感动物实施紧急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待疫情解除后,转入正常监测程序。
1、密切跟踪疫情发展情况,做好疫情研判和风险评估工作。
2、建立人感染h1n1甲型流感防控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预案准备,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提高防控效能。
3、加强人感染h1n1甲型流感疫情监测,特别是要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监测。建立疫情直报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4、做好人感染h1n1甲型水流感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让师生和家长广泛了解人感染h1n1甲型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提高群防群控。在主管部门和卫生机关的指导下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宣传教育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利用各种方式、各种场合和各种手段普及h1n1甲型流感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对h1n1甲型流感的了解程度,争取全社会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在疫情的宣传上做到不抢先、不猎奇、不炒作,以免加剧公众恐慌心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处理记录
各年级各班以及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办公室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必须做好完整的详细记录,以备检查。
家人感染甲流预防措施最新7
为了做好甲型流感的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学校发生甲型流感的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郁
副组长:孟
组员:沈
二、对发现一般发热病人的处理
1、我校学生或教职工在家中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应要求其戴防护口罩,到学校指定处隔离休息。
3、学校应在当天将异常发热病人数报教育局,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三、对发现“甲型流感的”疑似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学校保健教师或医院列为“甲型流感的”疑似病例的,学校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对在校内发现的疑似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立即打“120”电话,送定点医院诊治。
2、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疑似流感样病人,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学校要对疑似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工作场所,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学校保健教师作初步问诊检查,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医院。学生出现上述症状的应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学校保健教师或其他教师护送去医院。
4、疑似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5、学校应根据疑似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课时计划和教学方式。
四、对发现“甲型流感”病人的处理
1、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甲型流感”患者,学校要立即向教育局进一步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役点
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部门,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包括教学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的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教育局的处理意见。
(2)役点消毒
对学校所有场所在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
学校应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甲型流感”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2、学校发现“甲型H1N1流感”患者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疫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甲型流感”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