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坏性地震灾情。
(2)我矿发生震级大于4.7级的地震,或邻区发生破坏性地震,使本矿遭受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及应急救援工作组组成。
3.2组织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矿长、各副矿长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安监科、通灭队、机电科、供应科、办公室、保卫科、总务科、财务科等负责人。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主任:调度室主任
成员:调度室各副主任及调度室全体调度员
报警电话:
下设六个专业组:
(1)抢险救灾组:
组长:生产矿长
副组长:调度主任辅助救护队长
成员:保卫科、辅助救护队、运输队、地面机电队
(2)治安保卫组:
组长:保卫科长
副组长:保卫副科长
成员:保卫科成员
(3)物资供应组:
组长:总务科科长
副组长:机电科长供应科长
成员:机电科、供应科、财务科等人员
(4)医疗生活组:
组长:副总经理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办公室人员、急救站人员
(5)宣传教育组:
组长:
成员:矿工会所有人员
(6)生产恢复组:
组长:生产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安监科、机电科、通灭队、机电队、供应科等人员。
3.3组织机构职责
1、救援指挥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