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00%以内(1720元)(含),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 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20__年度确诊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灾害(伤害),且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内(2580元)(含)。
-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往年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灾害(伤害)导致生活困难,且20__年度自负医药费达1万元以上,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内(2580元)(含)。
- 职工家庭遭受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火灾等突发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 填写完整的《困难职工档案表》(请务必在此表中填写职工本人名下银行卡卡号及开户行名称);
- 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 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 意外灾害证明材料;
- 相关收入证明;
- 患大重病的证明材料。
三、申办程序及时间:
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经企业工会审核同意后,在单位公示并报告__区总工会。请于12月26日17:30前提交材料。
四、帮扶慰问工作要求:
- 深入基层,了解困难职工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
- 实施结对帮扶活动,提供精准帮扶和服务;
- 加强人文关怀,丰富送温暖内容;
- 关注农民工,加大慰问服务工作力度。
请各基层工会立即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了解困难职工的底数和需求,并按要求上报材料。__区总工会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最终确定帮扶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