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查询
首页 办公文秘
小学学校艺术节方案7篇
大小:470.66KB 8页 发布时间: 2024-01-08 12:57:10 2.04k 1.61k

活动主题

“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

活动项目

音乐表演类

①集体项目:校园剧或课本剧(全区比赛),合唱、群舞、合奏、群诵(审核类节目),微电影(优秀作品推送市级比赛)。

②个体项目:独唱或重唱,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独奏或重奏。

美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立体造型。

活动要求和时间:

1、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

2、流程:级段赛,校区赛和集团选拔三个阶段。

3、时间:

艺术作品类:

级段推荐作品时间截止到3月13日(周五),校区比赛时间为3月15日,校区报送集团校时间为3月16日。

艺术表演类项目:

级段比赛时间截止到4月1日(清明放假前),校区比赛时间为4月5—4月8日(清明放假后一周)。校区报送集团校时间为4月11日之前。4月12日为集团校选拔时间。

奖项设立

指导师奖:集体项目比赛设立指导师奖,指导师限报2名,其他个人项目不设指导师奖。

校园剧或课本剧比赛规程

一、形式要求

1.必须是校园剧或课本剧,内容要积极向上,符合时代特点,体现少年儿童风采。

2.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符合时间规定和人数要求的分别扣0.1分。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4月23日(暂定),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1.此项目为本次区艺术节现场比赛集体项目。

2.鼓励创作,原创的校园剧或课本剧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改编的不列入加分范围。

3.道具自备。

4.需填写《鹿城区中小学艺术节课本剧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二)》(附件10),报送表必须于4月11日上报。

声乐、器乐、舞蹈比赛规程

一、项目设置

(一)声乐:重唱或独唱(不超过3人)。

(二)舞蹈: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不超过3人)。

(三)器乐:独奏或重奏(不超过3人)。

二、比赛形式

本次艺术节独唱、独舞、独奏均为区级现场比赛项目。合唱、群舞、合奏、群诵为审核类项目。

三、参赛要求

(一)声乐项目:

1.独唱或重唱,演唱1首歌曲,人数不超过3人,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一律由钢琴伴奏(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不得使用伴奏带。

2.参赛曲目要体现青少年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和高雅的审美情趣;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学生特点,不可成人化。

(二)舞蹈项目:

反馈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Copyright @ 2016 - 2024 经验本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07888号-1 客服QQ:2393136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