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值班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要带领值班干部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3、负责和县防火办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把防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向县防火办进行报告,使县防火办及时掌握防火信息,及时上报防火信息、文件。
4、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做到准确详实,认真履行值班手续。
5、值班期间各工作人员不得离岗,确实有事的要各带班领导请假,说明请假理由,批准后方可离岗,对无故缺岗人员由局领导对其进行处罚,对在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造成的员失防追究带班领导的责任外,相应工作人员要承担主要责任。
6、防火期内各带班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通确保通讯畅通,如因此造成延误火情扑救和其他损失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防火联防制度
1、项目部与所辖各班组形成防火巡逻队,经营性的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2、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坚决杜绝野外用火,对在林区生活的要及时制止。
3、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并尽力组织现有力量扑火,协助防火领导小组积极组织人员、车辆进行灭火。
4、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从我做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5、组织力量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大检查,加强防范。
四、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责任人要经常性对负责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对乱丢烟头、焚烧垃圾等火灾隐患,要及时坚决的制止。
2、经常性地对负责区域内的小孩进行管控,防止引发火灾。
3、严格火源管理,消除一切火情隐患、避免发生火灾。
4、项目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不定期进行防火工作检查,对达不到防火要求和防火工作不重视的部门和个人提出限期改正外还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防火期车辆待命制度
1、防火期内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用待命车辆。
2、待命车辆的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修,确保发现火情待命车辆能及时出动。
3、必须保障待命车辆的燃油充足,能圆满完成灭火任务。
4、待命车辆必须完全服从调度。
5、待命车辆司机在待命期间要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出发。
六、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防火期工作职责
1、办公室值班人员实行昼夜值班制度,确保防火期火情通讯联络通畅。
2、认真做好施工区的防火宣传工作,要在重要地段张贴永久性防火宣传标语,防火宣传要形式灵活多样,做到家喻户晓。
3、制定防火期内至少两次检查日程安排,要全面细致。
4、负责组建本项目扑火队并将花名册报业主及监理部。
5、负责制定有关森林防火的各项制度。
6、完成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火情报告制度
1、各部门及施工人员发现火情必须及时上报,不许拖延时间。
2、准确掌握火情动态,及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扑火灭火提供可靠信息。
3、详实记录火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
4、火情控制后,继续对火情发生地进行看护,并且随时报告情况。
5、发现火情后要按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行动。
6、火情监控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
7、如果发现火情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格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八、防火公约
1、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2、人人有防火、打火、检查、被检查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