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营销的预订单统一由营销部下单并统计,每月末交财务部审核。如未经营销部下单,直接到前台预订或登记,不计入全员营销的奖励范围。
3、奖励比例
A、散客销售奖励比例
销售价格240元/间.夜(含早)奖励10元/间
销售价格260元/间.夜(含早)奖励20元/间
销售价格300元/间.夜(含早)奖励40元/间
B、团队销售奖励比例
销售价格180元以上(含早,四间以上)奖励5元/间
C、会议销售奖励措施
按照客户消费总额部分的2%,奖励给员工个人。
4、奖励时间
每月月末经财务部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
5、奖励办法
A、如果是网络订房公司、旅行社来店消费的房间或会议,奖励对象只针对网络订房公司或旅行社,不再奖励其他人。
B、散客自己来店消费的,不能作为员工业绩而奖励给个人。
C、营销部要核实消费者的真实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虚假消费。一经查实除收回奖励外,给予营销部经济处罚500-1000元,当事者经济处罚200-500元,并视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为了提高酒店经济效益,激发全体员工的营销意识与竞争意识,本着激励与约束、效益与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特制定此营销方案。
一、办卡提成:
1、前台及其他部门员工销售会员卡按每张3元计提(会员卡29元/张)。
2、储值卡提成:一次性充值5000元以下按2%计提,5000元以上(含5000元)按3%计提。
二、酒店全体员工,根据个人渠道介绍而来的客户,根据房价不同,比例不同给予记提。
1、门市价入住:25元×入住房间数×天数
2、9折入住:20元×入住房间数×天数
3、8.5折入住:15元×入住房间数×天数
4、8折入住:10元×入住房间数×天数
入住房价低于8折,不予计提。
所有销售,必须由所介绍员工提前预订,入住当日必须由介绍员工本人、前台当班员工、前厅经理同时签字确认,未提前预订或未签字确认的,不予计提。
领导介绍、门市散客、网络订房、协议单位住宿、客户自己上门联系住宿的会议团队不计入个人业绩。
三、出租车提成
凡出租车司机持本酒店出租车提成卡送客人,入住成功后,发放此编码提成卡的员工每次给予5元提成奖励。
四、发放方法
前厅经理于每月初将营销统计表、出租车提成奖励统计表交于财务室,财务根据所提交的营销金额核对是否现金到账,并签字确认。到账结算,一月一结,随工资发放。未到帐的,提成计入到账当月发放。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20xx年4月30日,2月14日除外。
二、参与酒店:
生活派酒店公司旗下各门店
三、活动内容:
首次预订并成功入驻生活派酒店的顾客,即可享受100元/间夜特价房,在消费结束即自动升级为生活派酒店派卡会员,关注酒店微信即可获赠电子优惠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