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3、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
1、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
2、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
3、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
(三)局部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4、衣物污染: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
5、污染物的泼溅:发生小范围的泼溅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发生大范围泼溅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实验室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到达现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范围和程序。
(四)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1、院感科和检验科对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2、实施预防性用药:
(1)用药时间
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用药原则
①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②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③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3)用药方案
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①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如双汰芝(AZT与3TC联合制剂)300mg/次,每日2次,连续服用28天或参考抗病毒治疗指导方案。
②强化用药程序: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如佳息患或利托那韦,均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
3、暴露者应分别在暴露后即刻、6周、12周、6个月、12个月对HIV抗体进行检测,并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告预防保健科。
4、暴露者应如实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完成后资料交预防保健科存稿。
五、结束语
以往调查结果显示,我们很多医务人员普遍性防护原则意识偏低,防护知识欠缺,暴露后处理的知识和技能欠缺。
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知识培训,提升医护人员防控意识,从而降低工作中职业暴露。主管部门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保障措施同时,也应完善对从事传染病工作人员的补偿机制。
工作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6
一、演练时间;20xx年x月x日16时30分
二、演练地点:康复一科7床病房
三、演练事件:康复一科护士为7床病人xx拔针时,不慎被乙肝阳性患者输液的针头刺伤手指,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护士被感染。
四、演练目的:
通过护士被乙肝阳性患者输液的针头刺伤手指后,立即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理,及时上报职业暴露,提高了护士对职业暴露的应急能力。
五、参演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