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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师培养计划方案精选13篇
大小:485.19KB 11页 发布时间: 2024-01-14 17:39:14 16.92k 16.15k

本次培训的对象是在20__年__月进入我校的新教师。

三、培训形式

我们将采取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室集中指导和教研组“以老带新”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交流座谈和个体自学感悟相结合,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四、培训内容

1、师德修养培训:我们将着眼于加强新教师对当代教师职业、教师师德规范和教师职业素质的认识,确立敬业爱岗、为教育事业奉献聪明才智的正确思想。

2、教学常规培训:我们将着眼于使新教师明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流程、规范、要求和教师的基本职责,以规范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

3、教学技能培训:我们将着眼于培养新教师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和掌握教学基本功的能力,进行备课、说课方法的训练。

五、基本做法与要求

1、对新教师的培训坚持政治、业务两手抓,把政治思想教育和师德教育放在首位,提高新教师的敬业、爱岗精神和教育教学能力。

2、为新教师配备一名师德高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在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具体指导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新教师在培训期间应听指导教师示范课不少于30节,并写出听课感想;指导教师则应听新教师课不少于10节,并对所听的课给予点评指导。

3、学校将利用星期六的时间组织新教师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使他们在短时间内按照课程标准要求进行课堂教学,初步掌握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检查)辅导、考试等教学常规工作,养成自觉钻研业务的良好习惯。

4、新教师应制定好个人计划,根据学习的内容,写好学习笔记,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新教师还应加强钢笔字、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计算机运用等教学基本功的训练,尽快掌握教育教学工作所必备的各项技能。

六、培训考核验收

新教师培训考核验收工作将由教务处、教科室和学校共同进行。考核内容将侧重于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效果等方面。集中培训期间的考核将采用案例分析、笔记、总结并结合出勤、作业等方式进行。分散实践培训的考核将采用上汇报课、编写教案、检查读书笔记等方式进行。

考核验收的内容及负责部门如下:

1、理论学习考试,由教科室负责。

2、新教师与指导教师听课情况,由教务处协同级部进行检查。

3、新教师汇报课、教师基本功比赛,由教务处、教科室负责。

4、培训学习总结、教案、读书笔记、教育教学心得体会各1篇,由教务处负责。

最新教师培养计划方案精选8

一、培训目标

培训的目标是帮助新教师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培养对教育事业的热爱,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并理解新课程理念;熟悉教育教学环境和教学常规,掌握课堂管理的基本方法;能够正确评价学生,妥善处理特殊学生的问题,并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掌握教育科研的一般方法,初步形成教育科研的习惯。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市中小学的新上岗教师。

三、培训主要内容

1、教育教学理论学习

根据师德修养与法律法规、教育教学常规与教材教法、教育科研与专业成长、心理健康与班级管理等四个板块,分为8个专题:

(1)师德规范教育专题:通过进一步学习《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等,加强师德建设,使新教师热爱教育工作,立志成为一名光荣的合格人民教师。

(2)政策法规专题:进一步了解《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政策法规,增强教师的法规意识,遵守法律法规。

(3)教育教学常规训练专题:结合观摩课堂教学,在备课、上课、组织课堂教学等常规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指导,尽快提高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4)新课改教材教法专题:通过学习新课改的相关理论,深刻领会新课改的精神实质,加大课程改革力度,使新教师成为新课程改革的生力军。

(5)教育科研专题:培养新教师树立以科研为导向的意识,在科研理论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成为科研型的新型教师。

(6)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要求新教师掌握关于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具备科学合理的思维方式、正确先进的教育观念、积极稳定的情绪与情感、完美的性格特征,以及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7)班级管理专题:通过聆听专家讲座和优秀班主任的经验介绍,观看班主任工作专题光盘,阅读班主任工作书籍等,提高新教师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8)教师礼仪专题:要求新教师掌握教师仪态仪表,符合行为举止的一般要求,做到文雅大方。

2、师徒结对

确保每位新教师都有一位指导教师,并鼓励“一师多徒,一徒多师”的双导师制度,即一名班主任指导师和一名学科指导师。原则上由所在学校自主选择或者由新教师本人选择,但需将结对名单报市职业教育中心师训科备案。

指导师的职责:

(1)定期交流研讨,解答新教师的疑难问题,并提供专业咨询。检查新教师的教案,并提出修改意见。每学期不少于5次。

(2)听课要求:新教师每月至少听指导教师的课程不少于6节;指导教师每月至少听新教师的课程不少于2节,并就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学过程设计、教学方法的使用、学法渗透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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