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务必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务必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状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状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状况,个性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理解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务必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资料。透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状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务必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安全生产制度有哪些7
为了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1. 各单位主管在员工进厂前必须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2. 严禁员工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机器设备。
3. 严禁乱动电闸电线,如果在工作时出现故障,必须请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或修理。
4. 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以确保安全。
5. 上班时不准穿拖鞋或裙子。
6. 机器设备使用人员要时刻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停机并汇报给有关领导或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7. 机电设备部门应定期巡视车间,如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或有漏电、漏水、漏气现象,应及时进行维修并上报。
8. 违反规定造成的人身伤害,其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9. 车床工和钻床工不得戴线手套或留长发进行工作。
10. 机电维修人员在维修机械设备和电力设施时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或"禁止开车"等警示标志。
11. 每周由管理部和设备部不定时抽查各车间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情况,以及违章操作、用电、消防设备安全等生产问题。每周日,公司固定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12.1 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根据情况每项罚款5-20元。管理部和设备部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并下发到相关部门。部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落实到责任人,并上报管理部或设备部。管理部应张贴通告并上报财务。
12.2 需要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管理部或设备部应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到相关部门,并设定限期进行整改。限期到期后,由职责部门进行复查,如整改不合格或未进行整改,将加倍罚款。
12.3 对于存在问题需要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的情况,每项罚款5-10元。
1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制度有哪些8
为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针对性地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了本安全例会制度。
首先,公司规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目的是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