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急救措施。
(2)工程项目(施工队)级教育资料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②在施工程基本状况和务必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的方法。
(3)班组级教育资料
①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②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③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④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
2、转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1)施工人员转到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2)转场教育资料
①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②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3)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①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②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③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④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⑤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种作业安全教育资料
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并发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4、外施队安全生产教育资料
(1)各用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务必理解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组(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3)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带领外施队人员名单给安全部门,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资料包括:
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②安全生产的重要好处和必要性。
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④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4)项目经理部(现场)务必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小于8学时,具体资料为:
①介绍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②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礼貌施工的制度和规定。
③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④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