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规范各单位的生产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公司的职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公司领导和安全处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安全处对本公司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实施综合协调,对本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或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
4、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对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改进方案,督促按计划实施。
5、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7、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8、定期组织和领导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负责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第三章安全检查
第七条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检测,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检查程序
1、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具体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全处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结果由安全处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账》。
3、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安全处应立即令其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
第四章安全生产奖惩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重奖重罚。
第五章安全例会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下一步的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第六章安全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企业在册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操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隐性中毒事故)。
2、设备事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采矿机械、动力、电器、仪表、运输设备及管理建筑物等损失的事故。
3、生产事故: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规程和指挥失误造成设备损坏以及停电、停水、停风等原因造成停产等事故。
第七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第八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1、职工领取到防护用品后,上岗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无破损,严禁在腰间、袖口扎绳子、铁丝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对生产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要配置防护罩、防护眼镜、防护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车间的安全员每日要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