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果展示:通过参与市艺术节合唱、群舞、器乐合奏比赛及各校区举行文艺汇演。
五、活动要求
各班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和实践活动,通过听艺术讲座、参观艺术展览、观看影视戏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艺术教育,并组织各种文艺比赛选拔活动,要做到面向全体学生,力求人人参与,让每个孩子的艺术才能都得到展示。
六、奖项设立
1.艺术节各类比赛设参与分与得奖分。每参与一项艺术节比赛计参赛分10分;其他各单项比赛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记分依次是10分、8分、5分;太极操计参赛分50分,一、二、三等奖记分为30分、20分、10分。各项得分将计入班级团体总分。
2.全校将按班级总分评出团体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xx年学校艺术节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z
组员:zz
另设活动执行组
组长:zz
组员:zz
八、注意事项
1.为确保活动的正常开展,各班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各校区大队部报名。
2.比赛、演出需要的物品要求自备;有时间限制的比赛项目明显超时扣分。
3.各类美术类作品要按规定的规格及要求进行,否则不予评比。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声乐、器乐、舞蹈比赛规程
一、内容要求
节目内容健康、高雅,格调清新、明朗,充分体现青少年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和高雅的审美情趣。节目要符合学生年龄特征和心理特点。少儿舞蹈要求少儿化,成人化舞蹈不得参赛。舞台表演及服装要求朴实、大方、端庄。
二、项目设置
(一)声乐:小合唱、表演唱、重唱、独唱。
(二)舞蹈:独舞(含双人舞、三人舞);群舞(四人或四人以上)。
(三)器乐:独奏、小合奏或重奏;合奏(含民乐、管弦乐及口风琴、口琴、竖笛合奏等)
三、比赛形式
本次艺术节声乐、独舞、独奏比赛为现场比赛项目,分校区进行初赛后再进行总决赛。
四、参赛要求
(一)声乐:
1.小合唱、表演唱、重唱、独唱演唱歌曲1首,一律由伴奏带伴奏,无扩音设备,参赛曲目要体现青少年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和高雅的审美情趣的歌曲,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人数为4-15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学生特点,不可成人化,如着婚纱等。
4.声乐参赛名额:各班级推荐1——2个节目参赛。
5.比赛时间:独唱第7周(3月25日周五下午)。
(二)器乐:
1.参赛节目进行现场比赛。(架子鼓、双排键可录拍cd参赛)小合奏或重奏,管乐、弦乐含指挥人数不超过30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
2.所有超时的器乐作品自行处理,如省略反复部分。
3.节目一律不使用伴奏带。
4.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5.独奏参赛的名额:各班级推荐1——2个节目参赛。
6.比赛时间:第8周。3月30日周三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