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评分标准:
1参赛曲目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清新活泼。
2舞台表演:参赛演员音准、音色、节奏把握准确,乐器技巧娴熟,能较准确地表达音乐风格、内涵。
3舞台形象:舞台表现力强,具备良好的精神面貌。
视频拍摄要求:视频比赛视频表演前需自我介绍(班级、姓名、表演名称。例:尊敬的评委老师,大家好,我是来自X年级XXX班的XXX,我今天演奏的曲目是XXX)。
3、横屏拍摄、背景干净、一个机位、画面清晰,视频为MP4格式,
4、声音和图像需参赛选手本人同期录制,拍摄不能有滤镜、特效或后期配音合成、修音等处理,不可进行剪辑等后期制作;。
5、每个节目视频不超过3分钟,作品需充分展示小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可以节选精彩选段表演。每位选手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用U盘拷贝好比赛视频,U盘内有且只有一个参赛视频(文件命名为班级+姓名+类别+作品名称),U盘上用标签贴标明班级与姓名,并交与本班音乐老师。
独舞比赛
1、内容、形式:健康向上,富有童趣;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的舞蹈;形式不限,可以是现代舞、民族舞、古典舞等。
2、评分标准。
(1)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
(2)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
(3)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
(4)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
(5)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
(二)美术类比赛
参赛作品要求围绕“阳光下成长”主题,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体现青少年在国家的温暖怀抱里健康成长的美好情怀,让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1、比赛项目:绘画、书法、摄影比赛
(注:美术比赛没有班级预选和初赛,直接以学生作品参评)
2、报名地点:各班美术老师处
3、作品截稿时间:4月22日
4、作品评选时间:4月26日
参赛要求
作品类别为:绘画、书法(软、硬笔)篆刻、摄影。所有参赛者只能参加一个项目,所有作品均不予退还。
评选会根据年级分小学小低组(1-3年级)、小学小高组(4-6年级)来进行,所有作品请在背面右下角写好:学生姓名、区、学校、年级、作品名称、作品种类、指导老师。
例如:
绘画作品要求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x138cm)对开,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格,每格尺寸为16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cmx60cm)。
书法作品要求
软、硬笔书法字体不限,软笔书法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x138cm);硬笔书法尺寸均为A4纸张;篆刻作品不少于四方。
摄影作品要求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x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六、活动要求
1、各班须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组织报名,并在此基础上督促选手作好比赛准备。学校将选拔优秀的选手参加县、市级赛以及校内外的演出表演、比赛;(包括独唱、独舞、独奏、绘画、书法、摄影)
2、音乐类参赛学生服装须整洁大方,美术类作品符合主题要求,体现良好精神风貌。
七、奖项设立
1、分类别按比例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奖励预设置:特等奖占比赛名额的5%,一等奖占比赛名额的20%,二等奖30%,三等奖30%,学校将颁发奖状,奖品。
3、音乐类获学校特等奖的学生推荐参加市、县“三独”比赛以及参与校内外活动及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