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全校教职工应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作为抗震救灾的首要任务。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不提倡学生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 加强对重要设备和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的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 积极开展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4. 迅速了解和掌握校园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注意事项
1. 应急状态解除由各校园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布。
2. 各校园应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和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教育局。
3.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震后灾情的调查处理,做好灾后的各项善后和抚慰工作,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
4. 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预防地震应急演练方案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我县在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时能够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我县地震应急工作遵循政府领导、统一指挥、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政府会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灾害事件。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关键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手段。
二、组织地震应急救助的机构
1、当地发生有影响的地震后,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抗震救灾工作,县地震局负责提供指导和配合。
2、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会启动本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县地震局派遣技术人员提供指导,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领导。
3、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上级政府直接领导并组织抗震救灾工作,县政府启动本预案并积极配合。
三、地震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成员: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地震局、建设局、发改局、统计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电信局、公安局、交通局、电业局、粮食局、水务局、广播局、科信局、气象局、人武部、中小企业局、农业开发办等各部门负责同志。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是临震应急和抢险救灾时期全县最高指挥核心,其职责包括:
1、宣布进入地震应急状态,实行救灾体制。
2、制定灾区报告,确定救灾规模。
3、指挥、调度非灾区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救助行动,与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4、决定群众避震疏散时间和范围。
5、组织有关部门协助灾区进行灾情调查和评估。
6、根据灾情情况确定是否对灾区实行特别管制。
7、召开抗震救灾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8、安排省、市政府派出的救灾队伍事宜。
9、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灾区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胡胜德
副总指挥:政府办主任、所在灾区乡(镇)长、救灾部队首长,地震局局长、卫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