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护组职责
负责地震灾害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对事故中的轻伤人员及时进行包扎救治,对伤情严重的人员,专人负责送至附近医院进行紧急抢救。
救援物资保障组职责
保证应急救援储备物资数量充足,防止因物资不足而影响应急救援工作。在平时做好救援物资的清单记录和储备物资的堆放登记,以便在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能够立即使用。
治安外协组职责
地震发生后,负责第一时间将灾害情况上报地铁指挥部。负责与外界的沟通联系,并在公安部门到达之前维持现场秩序。公安部门到达后,协助其维护现场治安,积极疏散人员,避免地震余波造成人员二次伤害。在现场周边设置警戒线,封锁现场,加强治安保卫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地震发生后,各相关人员必须在5分钟之内向项目部防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上级部门报警,并在现场组织实施救援。同时,各职能小组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5分钟之内向分公司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成员报告地震灾害的基本情况。
3、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成员接到报告后,要在30分钟内组织各自分工负责的救援人员、物资、设备等赶赴现场。同时,组织协调抗震抢险和处理工作。
4、地震灾害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地震的单位及时间、地点;地震的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是否需要上级救援队伍等其他相关事宜。
5、所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四、应急救援措施
1、地震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所属各部室人员及民工队负责人必须立即指挥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2、地震灾害发生地负责人到达现场后,应正确履行职责,按照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人员、物资和设备。
3、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根据地震灾害的类别,根据抗震工作程序和涉及范围的情况,统一协调指挥,紧急调动各类抢险队伍参加救助抢险,并在必要时请求有关外部力量到场支援。
4、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各负责人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紧急调集相应的物资、设备、人员实施应急救援或抢险。
5、事故发生地遇有动力电、煤气等危险源,应立即切断,并迅速恢复被损坏的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保证应急救护工作顺利展开,防止二次事故灾害的发生。
6、安全保卫组在地震灾害现场5分钟之内,要做好现场的交通维护、疏导和人员的疏散工作,预防和防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治安。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员要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7、医护救护组在接到地震灾害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调集医护人员和车辆,负责将伤员送到指定医院进行抢救。
8、物资设备保障组要根据现场指挥的命令,保证应急救护物资及时运输到位。
9、其他相关人员也应根据现场指挥的命令,积极配合做好救援工作。
10、在抢险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的设备、物资、人员以及占用场地等,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或拒绝。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应给予合理补偿。
五、本预案自即日起开始实行。
1、地铁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2、项目部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物资表
4、项目部施工人员应急撤离线路图
5、外部救援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防地震应急预案方案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我县在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时能够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我县地震应急工作遵循政府领导、统一指挥、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政府会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灾害事件。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关键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