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开展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识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应急机构
乡中心学校是乡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承办本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具体工作。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处理地震的后勤保障工作,中心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完全小学教导主任、幼儿园副园长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完全小学、幼儿园要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本校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地震事件,各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1、校(园)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导处、政教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四、应急行动的实施
(一)正常抗震救灾工作
各校(园)在每年春季开校初制定抗震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震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地震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指导督促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2次以上的地震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震预警期,布置防震工作,全体教职工应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各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及幼儿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二)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障
进入防震应急状态后,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维护、使用制度。对本单位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污染等次生灾害暴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地震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