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负责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6. 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负责对退休工人、低保、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制定重建计划,并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7. 后勤保障组:负责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检修和维护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
8. 督察工作组:对各组开展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督查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应急响应
1. 响应程序:根据震情和灾情的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应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地震部门报告灾情、震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2. 指挥协调:根据灾害情况,迅速组织搜救被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救援队伍的行动,采取紧急防御措施,确保灾区的安全。
3. 紧急处理: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救援行动,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4. 应急行动: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群众的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根据灾情和需要开展相应的应急行动。
五、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置: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临时住所和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 社会救助:发动社会、个人开展救助活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和发放工作。
3. 调查和总结:对参与地震应急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总结并上报,对应急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六、应急保障
1. 通信保障:电信部门负责通信系统的维护,制定备用方案,确保通讯畅通。
2. 交通运输保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交通保障,组织一定数量的应急运输工具,建立应急交通工具动态数据库。
3. 医疗卫生保障:负责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应急卫生救援梯队,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
4. 治安保障:负责治安保障,开展群防联防。
5. 物资保障:合理建立物资的储备网络,增强调控能力,必要时,可依法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6. 资金保障:专项资金由财政所保障。
7. 社会动员保障:建立社会动员机制,确保能够使社会各方面力量及时、主动地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乡镇地震应急预案范文1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履行攀枝花市防震减灾系统在地震应急响应中的职责,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四川省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和《攀枝花市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攀枝花防震减灾系统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活动。
1.4 工作原则
本预案的工作原则是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防震减灾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对于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根据省人民政府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配合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地震局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活动。
对于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由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市防震减灾局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对于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灾区所在县(区)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县(区)防震减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市防震减灾局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
对于有感地震、地震谣传等地震事件,由事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地震应急工作,所在地县(区)防震减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及避谣工作,市防震减灾局负责协调、指导。
按照市防震减灾局的部署,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在攀省局下属单位、各县(区)防震减灾工作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根据震情和灾情等情况,市防震减灾局组织、调配全市防震减灾系统力量,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并对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2 组织体系
2.1 指挥机构及职责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市防震减灾局立即成立攀枝花市防震减灾局地震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攀枝花市防震减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视情况成立市地震现场指挥部或组建市地震现场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