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研究解决演练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任务。
3.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我们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陈国强副局长兼任主任。成员为局办公室、资源环境审计股和社会保障审计股相关股室的工作人员。他们负责完成具体的工作任务。
三、应急准备措施
1.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安排部署应急工作,各成员立即进入岗位,各司其职,组织各部门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地震应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抢险救灾行动方案,组织好抢险队伍并进入待命状态。
3.对供水、供电、消防等生命线工程和易燃、易爆、有毒等次生灾害要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4.立即检查抢险救灾所需的资金、物资准备情况,尽快做好本单位工作、生活、救灾物资的准备。
四、震后应急行动
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地震发生后立即实施紧急预案,并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抗震救灾工作。
1.根据实际情况,逐个确认局干部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情况,并对被压和处在危险场地的干部职工积极联系和协助救护,减少人员伤亡。
2.全面检查和检修水电等生命工程,加强对易燃、易爆等次生灾害源的监控。
3.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应急部门的安排,参与设置医疗急救点、救灾物资供应点等工作,提供医药、食品、饮用水等急需物品。要储备好相关医疗药品和器械,迅速开展伤病员的抢救护理工作。同时,要防治病毒和疫病的流行,安排好全部干部职工的生活。
4.成立审计组,对救灾资金及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审计。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召开小组会议,对受灾情况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安排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处理。具体的善后工作根据分工进行妥善处置。
2.灾害调查与评估。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灾害情况进行调查,对受灾情况进行汇总,由局纪检对全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同时,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恢复办公、重建办公条件等情况进行谋划梳理,并向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局领导小组进一步安排部署。
3.出具审计报告,必要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审计工作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必要时,经市政府批示后,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