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8)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
乡镇地震应急响应工作方案6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保障地震应急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编制了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事件或周边地区地震对本镇造成影响的地震事件的应对处置。
3.地震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条件
3.1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当本镇境内发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波及本镇,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2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当本镇境内发生有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本镇有感时,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3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
当本镇境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二、组织机构
为了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的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成立了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成立之后,镇抗震救灾先期处置工作结束。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继续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三、主要职责
(一)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运作,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抗震救灾任务,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灾情收集与上报
负责灾情收集与上报工作的镇领导负责人。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相关人员赶赴灾区,进行以下工作:
(1)开展人员伤亡数量、地震灾区范围、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调查;
(2)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社会影响和地质灾害等调查;
(3)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镇指挥部报告一次。
2.抢险救灾
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相关人员赶赴各村(居)灾区,进行以下工作:
(1)组织救援人员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上级救援队伍开展抢救工作;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上报,并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3.伤员救治
负责伤员救治工作的镇领导负责人。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相关人员赶赴镇卫生院和震区医疗点,进行以下工作:
(1)组织开展伤员救治工作,视情况需要,在人员伤亡集中的村(居)设置医疗救护点;
(2)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提出请求支援方案;
(3)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4.治安维护
负责治安维护工作的镇领导负责人。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相关人员赶赴灾区,进行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