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二)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地震、地震相关事件的审计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发布内容,及时通报准确、权威的审计信息,以及事件处理工作的审计数据信息。
2.统一指挥本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研究制定抗震救灾的重大决策措施,制定和发布相关规定,动员和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4.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抗震救灾情况,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
5.研究解决演练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任务。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陈国强副局长兼任主任。成员包括局办公室、资源环境审计股和社会保障审计股相关股室的工作人员,负责完成具体的工作任务。
三、应急准备措施
(一)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安排部署应急工作,各成员要立即进入岗位,各司其职,组织各部门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地震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抢险救灾行动方案,组织好抢险队伍并进入待命状态。
(三)对供水、供电、消防等生命线工程和易燃、易爆、有毒等次生灾害要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四)立即检查抢险救灾所需的资金、物资准备情况,尽快做好本单位工作、生活、救灾物资的准备。
四、震后应急行动
在地震发生后,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将立即实施紧急预案,并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抗震救灾工作。
(一)逐个确认局干部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情况,对被困和处在危险场所的干部职工,要积极联系和协助救护,减少人员伤亡。
(二)全面检查和检修水电等生命工程,加强对易燃、易爆等次生灾害源的监控。
(三)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应急部门的安排,参与设置医疗急救点、救灾物资供应点等工作,提供医药、食品、饮用水等急需物品。要储备好相关医疗药品和器械,迅速开展伤病员的抢救护理工作,防止疾病的传播,安排好全体干部职工的生活。
(四)成立审计组,对救灾资金及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审计。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召开小组会议,对受灾情况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安排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处理;具体善后工作根据分工妥善处置。
(二)灾害调查与评估。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灾害情况进行调查,对受灾情况进行汇总,由局纪检对全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恢复办公、重建办公条件等情况进行规划梳理,并向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局领导小组进一步安排部署。
(三)出具审计报告,必要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审计工作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并在经市政府批示后必要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乡镇地震应急预案演练方案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履行攀枝花市防震减灾系统在地震应急响应中的职责,制定了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包括《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四川省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和《攀枝花市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攀枝花防震减灾系统应对和处理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活动。
1.4 工作原则
在地震灾害现场,采取政府统一领导、防震减灾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对于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省人民政府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配合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地震局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活动。
对于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市防震减灾局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对于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由灾区所在县(区)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县(区)防震减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市防震减灾局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
对于有感地震、地震谣传等地震事件,由事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地震应急工作,所在地县(区)防震减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及避谣工作,市防震减灾局负责协调、指导。
根据市防震减灾局的部署,局机关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在攀省局下属单位、各县(区)防震减灾工作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根据地震和灾情等情况,市防震减灾局组织、调配全市防震减灾系统的力量,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并对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2 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