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调查和总结:对参与地震应急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总结并上报,对应急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六、应急保障
1. 通信保障:电信部门负责通信系统的维护,制定备用方案,确保通讯畅通。
2. 交通运输保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交通保障,组织一定数量的应急运输工具,建立应急交通工具动态数据库。
3. 医疗卫生保障:负责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应急卫生救援梯队,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
4. 治安保障:负责治安保障,开展群防联防。
5. 物资保障:合理建立物资的储备网络,增强调控能力,必要时,可依法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6. 资金保障:专项资金由财政所保障。
7. 社会动员保障:建立社会动员机制,确保能够使社会各方面力量及时、主动地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