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秩序由区公安局派驻的公安人及公司抽调的保安人员维护,负责在演出期间对演出场馆的治安巡逻,及发生的治安事件、案件进行现场处置,在安全出口设置(启动)安全出口标志,设置(启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设置观看人员及演出人员进出演出场馆通行指示标志。
十二、应急救援组织及处置程序
1、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局(公司)成立大型活动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市局(公司)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安全应急指挥部由市局(公司)和市局(公司)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单位)成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安全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初起灾害事故;协调配合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开展救援行动。
下设六个专门工作组
(一)应急处置组(灭火行动组)
组长:
成员:
应急处置组职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控制事故范围阔展及消防事故危害,抢救被困人员。
应急处置组可进一步细分为灾害处置队、灾害控制防范队、物资疏散队等。
(二)疏散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疏散组职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三)救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外聘医生及护士)
救护组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及联系急救机构。
(四)事故现场警戒组
组长:
成员:
事故现场警戒组职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灾害扑灭后,保护现场。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六)机动组
组长:
成员:
机动组职责:受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增援行动。
2、处置程序
(一)报警:市局(公司)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灾情后应立即向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安全部门报警,根据灾情可直接报警。
(二)接警:安全部门、应急指挥部接警后,应立即向市局(公司)领导和活动指挥部报告,通知各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