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9.4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9.4.1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9.4.2地铁、高度超过100m的多功能建筑等,应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评估、论证。
9.5消防演练
9.5.1目的
9.5.1.1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组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度。
9.5.1.2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期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
9.5.1.3检验本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等方面的能力。
9.5.1.4检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9.5.2组织
9.5.2.1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9.5.2.2宜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
9.5.2.3消防演练方案可以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9.5.2.4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9.5.2.5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9.5.2.6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9.5.2.7地铁、高度超过100m的多功能建筑等,应适时与公安消-防-队组织联合消防演练。
9.5.2.8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
10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
10.1确认火灾发生后,起火单位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知建筑内所有人员立即疏散,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
10.2火灾发生后,受灾单位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10.3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10.4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10.5有关单位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10.6有关单位应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
10.7火灾调查结束后,有关单位应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
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2
一、大型活动及场所安全管理要求
(一)凡举办文艺晚会、舞会、集会和各种文体比赛等校级大型活动,必须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责任制。
(二)主管人员根据大型活动安全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并根据举办活动的地点、场所、人数、环境、气候等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举办大型活动,除保证活动的正常进行外,要严防发生各类事件,严防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性事故和各类安全事故。
二、大型活动及场所安全防范措施。
(一)对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二)举办活动前,主管和承办的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开展事故预想活动,采取相应措施。
(三)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安全防范任务、责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