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消防治安组组成及职责
由安全监察处负责,安全监察部处主任为消防治安组组长
3.4.1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应急救援组的工作,保护好现场。
3.4.2火灾事故发生后,执行应急预案中治安防范等程序。
3.4.3设置事故现场的警戒线,维持现场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3.4.4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3.4.5保护受伤害人员和财产。
3.4.6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应急救援行动的结束令。
3.5抢险救灾组组成及职责
由工会和发生事故的部门或相近的部门组成,工会主席为组长。
3.5.1实施抢险救灾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
3.5.2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5.3寻找受伤者并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
3.5.4在事故有可能扩大的情况下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要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3.5.5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3.6医疗救护组组成及职责
3.6.1对抢救出的伤员,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伤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感染等)。
3.6.2使重度受伤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6.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伤者到其他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伤者。
3.7通讯联络组组成及职责
由经理办负责,办公室主任为该组组长。
3.4.1确保与指挥小组组长与各救援小组之间及与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3.4.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3.4.3负责应急救援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3.8技术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由安全监察和生产计划处组成,安全监察处主任为该组组长。
3.8.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3.8.2指导抢险救灾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8.3补充和完善实施过程中的应急方案及措施存在的缺陷。
3.8.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
3.9后勤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由经理办、财务处、生产计划处组成,经理办主任为该组组长。
3.9.1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用。
3.9.2保障各组救援人员所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应。
3.9.3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物资及设备。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紧急疏散设施预防
4.1.1.160m2以上的工作现场安全出口不得少于两个。安全出口的标志明显,疏散通道至安全出口装有疏散说明和图案灯光疏散标志。疏散说明和疏散标志设在走道的转弯处,间距不超过20m;
4.1.1.2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和占用,始终保持畅通。有足够的紧急逃生和灭火救援出口、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