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1工作现场安装室内外消防栓,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救生器材、设施、装备。面积较大的工作现场,设置火灾排烟设施。
4.1.3.2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专人管理,定期坚持维修、更换,保证完整好用。
4.1.3.3严禁在工作现场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4.1.3.4工作现场在生产时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使用明火和电气器具的,采取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护。
4.1.3.5生产结束后,对现场要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和火源;确认安全后,填写“清场检查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下班。
4.1.4重点安全控制点的监控网络与防范措施
生产现场正在工作时,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控制,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对重点安全控制点、设备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实行监控责任制。
4.1.4.1作业现场部门负责人:重点负责重点安全控制点的巡回检查内容。
4.1.4.2作业现场安全员:负责对重点安全控制点和易发事故的部分进行日常检查,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4.1.4.3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加强对本岗位安全控制点的检查,并做好记录,详细记录重点安全控制点的情况。
重点安全控制点的隐患处理:在工作现场运行过程中,发现隐患情况时,要按防范措施程序及时消防隐患;如不能消除,则通知工作现场管理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消防隐患;如暂时有不能消除的隐患,则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4.1.5初起火灾应急的注意点
4.1.5.1在报警的同时应首先断绝可燃物,报警的方法有:电话、手机、大声呼喊等;断绝可燃物是要将附近可能成为造成火势蔓延的物体移走。此外对于那些可能使火势扩大,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也应当首先运走。
4.1.5.2应尽量采用消防设施灭火,如缺乏相应设备,则可以采用简易工具如水桶、面盆等。注意,对忌水物质不可用水扑救,可采用干燥的砂、土扑救。
4.1.5.3人身上着火千万不可以奔跑,应先设法脱掉燃烧衣物,如果来不及,也可卧倒在地上打滚。若有其他人在场,可用湿麻袋、毯子将人包起来,或者向人身上浇水,切不可用灭火器直接向人身上喷射。如果火势较大,也可跳入水池、小河中,但这样做对后来的烧伤治疗不利。
4.2预警行动
4.2.1在生产过程中,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性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防患于未然。
4.2.2在生产过程中,当发现火灾安全隐患足以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立即以口头或书面材料通知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与接警
5.1.1现场事故知情人→当地119、车间级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公司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当地安监局。
5.1.2发生火灾事故的现场所属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进行灭火自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5.1.3现场负责人要立即通知配电室人员切断事故现场的工作电源,启动应急照明设备
5.1.4要打通所有安全通道,立即疏散工作现场的人员。。
5.1.5事故部门负责人接到报警后,要按照本部门制定的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措施,通知各救援队伍到位,组织救援,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5.1.6生产计划处和安全监察处办公室为接警常设机构,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如果一旦发生着火等情况时,值班人员要按照预案要求,采取得力措施进行处理。
5.2信息报告方式:
5.2.1口头汇报方式:发生事故后,在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车间级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进行口头汇报。
5.2.2书面汇报方式:在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应当在4个小时内,逐级以书面材料上报事故有关情况。
5.3信息报告内容: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使用所有手段向公司安全部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初步确定的原因、事态发展情况、事故现场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情况,现场急救情况等。
5.4现场应急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医疗救治:当地120。
消防火警:当地119。
突发事件:当地110。
公司行政值班: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根据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公司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定义为三个事故应急响应等级,
6.1.1 I级响应: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即从业人员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和死亡共10人及以上或损失10万元以上,进入I级应急状态。
6.1.2 II级响应:发生一般人身事故,死亡1-3人或重伤和死亡共3-10人,或损失5万-10万元,未构成重大人身事故者,进入II级应急状态。
6.1.3III级响应:发生一般人身重伤及以下事故者,进入III级应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