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食堂要配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要立即封存食堂预留食品样品,不得隐瞒真相,阻挠调查。
4.防范监控
为了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校总务处要把好食堂、校园商店进货关,杜绝“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学生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食堂要制定食品生产的规程和防范操作。
(三).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一)发现火险时的措施
1.发生火险时应及时扑灭,使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2.如不能及时扑灭,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通知周围的教职员工共同救火。
3.楼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打开所有大门、电灯或应急灯。
4.值班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学生疏散,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和120。
5.小火险扑灭后,要向学校领导汇报;比较大的火灾,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要立即报区、市教育局。
(二)责任追究
消灭火险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对直接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给予批评、记过、解聘等处分,并在全校通报,以便吸取教训。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为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迅速有效地处理重大建筑施工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降低或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事故的上报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简要情况向我局及市安监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报告。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和填写伤亡事故快报表,上报市建工局。市建工局必须在24小时内将伤亡事故快报表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安委会。
(三)事故发生后,在建工程必须立即全面停工,发生事故单位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好标志,拍照或录像等。
二、重大事故处理程序和措施
(一)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反应、积极自救、减少损失、抢险第一、大局为重的工作原则。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的领导和有关救援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确定救援方案或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抢救人员,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积极开展自救、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争取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二)事故调查
1、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四级重大事故,由市建工局牵头、会同市安监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除特殊情况外,1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和事故调查报告。
2、发生死亡2人的,根据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台建规[2004]63号文规定,由市建工局上报台州市建设规划局组织调查,我局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组织技术鉴定及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建议;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3)明确事故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4)提出对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建议;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处罚
重大建筑施工生产事故的处罚执行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台州市工程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处罚细则》有关规定。
三、其它
本市各建筑安装施工(一、二级资质)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必须制定本企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建立组织和配备人员、设备,还要定期组织演练。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为提高防御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市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全市建筑施工现场范围内发生大风、雨、雪等灾害天气的预警应急处置。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