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在木工棚内吸烟,以防止引发火灾。
2.严禁在木工棚内使用明火,避免火源造成火灾。
3.不得在木工棚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物品,以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4.夜间作业时应避免使用碘钨灯照明,以防止火灾的产生。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以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以防止电器设备引发火灾。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以应对突发火灾。
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保障仓库的安全,以下是一些治安和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遵守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确保库房的安全。门窗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足够的值班巡逻力量,并严格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按照规格分类存放整齐,以提高仓库的管理效率。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及时关窗、断电、锁门,以保证仓库的安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确保账目、卡片和物品的一致性。
6.提货单、凭证、印章应由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以确保物资的安全。
7.禁止在仓库内使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自使用火炉和电炉。严禁火种进入仓库。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以便应对突发火灾。
9.按照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危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10.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附近动火必须经过审批。
11.下班前应进行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并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以下是一些防火措施: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以减少火灾的风险。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并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并定期更新,以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性。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配备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如有条件,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以备突发火灾时使用。
7.进行焊接和割接作业时,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如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必须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9.施工现场用电时,应严格遵守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为了规范禁火区域的使用,以下是一些相关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审批制度进行。
2.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动火作业属于一级动火:
(1)进行禁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
(2)涉及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涉及各种受压设备。
(4)涉及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涉及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