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驻村干部:负责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和扑救工作。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参与火灾扑救。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一旦发生火警,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各村两委成员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需将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和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和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和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和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上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方面的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巡逻队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进行严格监管。加强对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一旦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成5个组,分别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设卡,负责对上山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检查上山用火情况。4月5日要求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要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和城管队成员要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及时反馈信息
1、各村护林防火员必须在每天下午5点前向所在村支书汇报当天的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旦发生火灾,镇和村的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