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作业人员没有接受过专项培训;
1.2.3作业环境不能满足安全要求;
1.2.4个体防护用品不合格;
1.2.5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1.2.6其他违章行为。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专项工作机构
安全监察部设立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应急准备
3.1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防高处坠落措施
3.3.1搭设脚手架所用的架管和扣件等满足规定要求。
3.3.2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佩戴齐全且使用正确。
3.3.3在锅炉、主厂房以及其它危险的边沿,临空的一面装设有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3.3.5孔洞有盖板,临边有栏杆,密目安全网和水平安全网设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