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绳),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1.5.5.在临边作业或转移作业地点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
1.5.6.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安装焊接不牢、锈蚀断裂等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
1.5.7.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用品因存在内部缺陷、老化、腐蚀而破损、断裂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
1.6.事故前的征兆
1.6.1.在高处作业时,下方没有架空安全防护网。
1.6.2.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1.6.3.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疲劳作业。
1.6.4.构架未挂警示牌。
1.6.5.作业平台不牢固、有空洞。
1.6.6.6级及以上大风、雨、雪天高处作业。
1.6.7.脚扣、腰绳等登高设备未定期检查。
1.6.8.气温低于零下10℃高处作业。
1.6.9.杆塔、梯子作业前,未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等等险兆。
1.7.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1.8.由于高处坠落事故事故营救措施不当,造成营救人员终生残疾或瘫痪也可能是导致二次坠落、触电、窒息等危机生命的二次伤害。
2.应急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2.2.《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归口维修部管理,成立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分管设备副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维修部部长担任小组副组长,维修部全体、全体维修钳工、党群处、物流处、安环处和综合办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见附件10《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机构图》。
2.3.职责
2.3.1.组长的职责
2.3.1.1.随时掌握项目现场事故灾害及险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2.3.1.2.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2.3.1.3.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指挥应急行动。
2.3.2.副组长(现场管理者)的职责
2.3.2.1.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2.3.2.2.组织落实现场处置方案;
2.3.2.3.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2.3.2.4.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3.3.伤员营救组职责
2.3.3.1.实施现场处置,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2.3.3.2.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2.3.3.3.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措施,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2.3.3.4.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2.3.4.医疗救护组职责
2.3.4.1.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3.4.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2.3.4.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2.3.5.警戒疏散组职责
2.3.5.1.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