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机构完成考评后,对不达标企业要及时就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企业提出整改建议,企业对考评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经考评机构核实后,可视为达到考评要求。企业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评审主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由主管机构及时组织复核。
县交通运输局将把这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级、示范创建、评先创优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切实加强对未达标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安全生产达标定级的交通运输企业,由行政许可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对规定时间内经整改仍不具备最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吊销许可,以确保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目标顺利实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的创新和发展,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机构、人员、资金等方面保障,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约谈,通报相关单位,并将未按期达标的企业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名单和“打非治违”对象。
(二)明确目标,完善方案。相关单位要依据本《通知》明确的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完善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排出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节点,建立倒排时间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地完成达标考评工作。
(三)规范程序,强化服务。考评机构和考评员在开展考评工作中,要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方法和要求,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考评程序、严格考评标准、严肃考评纪律,认真做好申请材料受理、评审结论审核、评审工作质量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质量。
考评机构的考评工作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考评机构要根据申请企业的规模、安全生产水平等情况,科学合理考评组人员组成、考评行程安排,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干扰,在保证考评效果的同时,尽量节约考评成本。严禁考评员私下收费。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局安全监管股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与时俱进,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一要将安全生产达标与行政许可、目标责任制考核、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没有严格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自觉性,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要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进考评工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觉性,以经济手段促进考评工作。三要建立考评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强化宣传,加强教育。凡经考评达标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告,通过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带动其他企业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考评工作。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的学习、深入、全面把握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新要求,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努力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效。同时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及时总结,逐步提高。各单位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工作,确保填报及时准确,每月28日前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报送局安全监管股,无工作进展的单位实行零报告,未及时上报的按未上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