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9、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期火灾。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1、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2、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六)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1、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2、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3、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4、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七)保安人员职责
1、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2、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八)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1、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2、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火警,实施扑救。
三、消防组织
1、消防安全职责部门、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等应履行相应的职责。
2、消防安全职责部门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负责管理本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计划,消除火灾隐患。
3、应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4、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应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
四、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形式、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2、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3、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4、对每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做到“四懂、五会”,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的情况做好记录。
5、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等多种方式宣传消防知识;春、冬季防火期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