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应急保护组负责保护好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2.沟通协调组做好受伤医患的安抚工作,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
4.媒体应对组负责与媒体沟通,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区宣传部门协调,根据事件性质报请院长确定新闻发言人,统一新闻媒体的宣传口径,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其他人员在未经医院领导小组授权,不得接受媒体采访,防止形成炒作引发社会恐慌情绪。
5.各职能科室各负其责,协助门诊、病区负责及时恢复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七、信息报告
1.报告时限及程序
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医院对发生的暴力侵害事件要及时报告,对可能引发暴力侵害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也要报告。
(1)初次报告
医院发生暴力侵害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直接向区卫生局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在6小时内及时补报文字材料。
(2)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医院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区卫生局和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疑似可能伤害的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及事态发展的趋势等。
(2)结案报告内容:
事件经过、原因分析、损失及伤亡情况、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附则
本预案启动实施由长清区人民医院防范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各工作组、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并保证通讯联系畅通、便捷。
对于在处置医院暴力侵害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通报表彰,表现特别突出的,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后予以奖励;对于在处置医院暴力侵害事件中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渎职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预案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以及应急处置和应急演练中发现的新情况,适时予以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精神科暴力行为应急演练脚本6
1.诱发因素
社会环境、文化等因素会影响精神疾病患者暴力行为的发生,如;当患者聚集在一起、过分拥挤、缺乏隐私及处于被动时,容易发生暴力事件;强行入院和封闭式管理环境也容易引起患者的怨恨和反感,促使暴力行为的发生。另外,临床工作人员也可能由于工作态度和自身行为对患者的影响,而有意或无意地参与了患者的暴力行为。如歧视或挑逗患者,管理经验不足,与患者的人际距离掌握不准确等,均可能对患者的情绪有消级的影响。
2.暴力行为发生的征兆及具体表现
(1)先兆行为
踱步;不能静坐;握拳或用拳击物;下颚紧绷;呼吸增快;突然停止动作
(2)语言方面
威胁真实或想象的对象;强迫他人注意;大声喧哗;妄想性言语
(3)情感方面
愤怒、敌意;异常焦虑;易激惹;异常欣快;情感不稳定意识水平思维混乱;精神状态突然改变;定向力缺乏;记忆力损坏;无力改变自身现状
3.暴力行为的预防
密切注意有暴力行为的患者,若发现患者有暴力行为的先兆,应进行及时有效的护理干预,把暴力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具体措施:
(1)交流技巧
通过早期的语言或非语言的交流来化解危机状态。良好的治疗性护患关系会使暴力行为的发生率下降。
用平静低沉的声音与患者说话可以降低患者的激动程度,并避免不恰当的笑。
可向患者说明工作人员关心、理解其心情,并会尽力帮助其摆脱困境,以减轻患者的激动程度。
鼓励患者倾诉内心困扰,参与治疗决策,给其提供治疗信息。
鼓励患者自己控制冲动,处于冲动早期的患者受到安慰后,可能会离开刺激性环境来增加对自我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