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门诊办公室要做好突发事件处置过程的详细记录,由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定期检查。
(三)应急响应终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由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必要时由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单位报告。
(四)调查与评估。
1.事件完成之后,调查、分析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科室和个人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医院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规定》和医院的其他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3.提交工作报告,在院办公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