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目的
1、在同方培养一支业务精干、高素质、高境界、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构建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及时、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改善做好准备。
3、为同方中层管理、技术类员工的职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员工的薪酬待遇(包括员工持股权重调整)以及相关的教育培训提供人事信息与决策依据。
4、将人事考核转化为一种管理过程,在同方构成一个员工与公司双向沟通的平台,以增进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则
1、以公司对员工的经营业绩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指标,以及员工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
2、以员工考核制度规定的资料、程序和方法为操作准则。
3、以全面、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核心考核理念。
四、适用对象
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同方公司总部职能部人员和分公司副总级以上经营管理类专业技术类人员(分公司副总级以下人员由分公司参照总部形式自行考核)。另外,以下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员工。
2、连续出勤不满六个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职六个月以上的员工。
3、兼职、特约人员。
五、各类考核时间排定表
考核类别 考核时间 复核时间 考核终定时间
年中考核 6月1日到5日 6月5日到8日 6月15日
年度考核 1月15日到20日 1月21日到23日 1月25日
转正考核 按公司招聘调配制度执行
晋升考核 按公司内部晋升制度执行
注:1、考核时间主要是指由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主管与下属就绩效表现、绩效改善计划、新的绩效目标共同进行讨论的时间。
2、人事复核时间主要由人事决策委员会对有争议的考核结果及员工申诉的事件进行调查了解和仲裁。
3、考核终定时间是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新的绩效目标进行备案归档的时间。
4、年度考核是公司对全体(正式)员工年度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年中考核是对年度考核评分为“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的二类人员的考核。
六、考核体制
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估部属,部门主管复评制。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考核有政策制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人事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相关副总裁、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及相关部门主管组成)是同方公司员工考核政策的最终仲裁机构。具体权限见下表:
考核对象 初评(员工自评后) 汇总部门复核
分公司副总级总经理、相关职能总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
分公司总工 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
分公司总经理 人力资源部、企管部、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相关副总裁、公司总裁
职能副总级职能总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
考核对象 初评(员工自评后) 汇总部门复核
职能总经理 员工自评 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
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
部门经理级主管副总经理 分公司人事总经理、相关职能总经理
部门职员 直接主管评分 公司人事间接主管核定
技术人员 技术主管评分 公司人事间接主管核定
注:对于分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人员,员工先自评,然后由直接主管复评,最后由员工的间接主管(高于员工两级)进行核定认可。
七、考核标准
人事考核不能用统一的标准来评价不同岗位的员工,尤其是对同方这样的高科技企业。同方在设计考核标准的核心理念是分层分类考核、客观评价过去着眼将来。公司根据员工经营职责的大小,将员工分为三个层次,总部人力资源部针对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专门设计考核标准与量表;其次,针对同方高科技公司的特点,将员工划分为管理类与技术类业务类,并专门设计考核标准与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