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将当期采购价格与基期采购价格之比率与当期物价指数与基期物价指数之比率相互比较。
2.4.2.7 采购原则
(1) 采购比价是否遵守“货比三家”原则;
(2) 采购中是否坚持价格/品质的可比性;
(3) 采购立场是否站在本公司的角度上。
2.4.2.8 个人管理的有效性
(1) 交期预警及采购交期进度反馈的及时处理;
(2) 供应商信息资料管理的完整性;
(3) 供应商付款处理情况;
(4) 问题记录、解决和沟通;
(5) 询比价工作的执行情况;
(6) 呆料和退货的及时处理;
(7) 合理库存量的控制;
(8) 与供应商关系及协调能力。
2.4.3 其他考核绩效
2.4.3.1 执行力
(1) 部门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情况;
(2) 上级部门布署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情况。
2.4.3.2 协作性
(1) 部门内部的配合情况;
(2) 与其他部门的配合情况;
(3) 与供应客户的配合情况。
2.4.4 奖励
2.4.4.1 特殊贡献奖励
(1) 采购成本大幅降低;
(2) 对供应部管理提出可行性宝贵意见和建议;
(3) 对公司发展有益的合理化建议。
2.5 采购绩效评估的方式
本部门采购人员的绩效评估方式主要以工作表现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纪律绩效、管理绩效和其他考核绩效三项来量化。
2.5.1 绩效评估说明
绩效分数(100分)=纪律绩效(10分)+管理绩效(80分)+其他考核绩效(10分)+奖励
2.5.2 绩效管理考核规定
(1) 每月月底进行一次绩效考核,作为当月奖罚的依据;
(2) 年终汇总全年个人总分和平均得分,作为评优、提拔和奖罚的依据;
(3) 每月考核首先由个人进行自评,然后供应部进行测评,最后决定实际得分,年终以每月实际得分进行汇总。
2.5.3 绩效评估奖惩规定
(1) 每月或年度根据供应部绩效考核分数进行个人排名,月度得分低于60分的人员罚款50元;
(2) 年度考核平均分数80分以上的人员,可取得评优资格,85分以上者可作为供应部的后备人才;
(3) 年度考核平均分数低于60分的人员,应调离采购岗位;
(4) 年度考核平均分数在60-80分之间的人员,应加强职位训练,以提升工作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