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根据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对应考核等级为E级)的员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或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八、考核申诉
被考核者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应首先与所在部门的分管领导进行沟通,仍不能解决时,在考核结果反馈后7日内,向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公司领导提出申诉,填写考核申诉表。
人力资源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诉人考核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九、附则
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正式员工。
2.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下属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公司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一般员工的绩效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