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由被考核人员之间互评,占个人考核总分的10%。
④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部门关键业绩、下属子(分)公司业绩的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2)一般工作人员评分方式。
①由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其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②由个人直接主管组织被考核人进行考核面谈,根据被考核人的汇报总结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50%。
③由被考核人员之间互评,占个人考核总分的20%。
第三条考核安排
1、考核小组。
在公司职能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在下属子(分)公司,由公司负责人组织。
2、考核时间。
对工作计划的检查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对上一个月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员工的综合考核每年两次,年中、年末各进行一次。
3、考核注意事项。
在每一级人员考核打分过程中要坚持原则,适当拉开差距,每个单位在考核中要基本按照A级的占8%(95——100分)、B级的占12%(90-94分)、C级的占60%(80-89分),D级的占15%(75-75)分,E级的占5%的比例进行,允许有适当调整。如果部门业绩较为突出,那么A、B级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相反如果部门业绩较差,那么D、E级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
4、考核面谈。
个人直接主管就考核要项、考核成绩评定交换意见,相互沟通,达成一致。主管于面谈后,将评定结果书写于面谈记录之上。
5、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核定后,应将考核结果及评语通知员工本人。在一定时间内,不服者准予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诉,由考核小组复议,复议决定后的成绩即为最后核定的成绩。
6、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确定教育培训人员,同时作为制订员工薪酬的依据。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范围
1.1 本制度为纺织集团(以下简称集团)财务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该制度适用于集团财务部、各全资公司和各控股公司的财务部门。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 目的
2.1 为规范集团财务人员的管理和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确保奖励优秀、惩罚不合格的员工。
第三条 职责
3.1 集团财务部根据集团绩效要求和相关制度规定,负责制定财务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该制度需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并由财务总监负责监督执行,财务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要求
财务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4.1 被考核人员:
财务部经理、主管、会计人员
4.2 考核责任人:
财务部经理的考核人为财务总监
财务部主管的考核人为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会计人员的考核人为财务部主管
4.3 考核方法:
4.3.1 所有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可以以制式表格)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进行考核,每月和每年均进行考核。
4.3.2 述职报告:每月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上级主管领导;每年须在12月底交书面述职报告给上级主管领导。
4.3.3 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上级主管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4.4 考核时间:
4.4.1 月度考核:次月1日前将个人本月书面述职报告及下月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及上级主管领导于下月5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人事部(企业管理部)汇总,经总经理审核后,报人事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