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 年度考核:所有在职员工应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给上级,直接上级及上级主管领导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人事部汇总,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财务部。
4.4.3 在试用期间的管理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注:人事行政部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4.5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计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4.5.1 岗位职责考核(考核的重点):对每个管理人员在本职工作和完成上级交付任务的情况进行评价。
基本考核要素包括集团规定的部门质量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该项考核占总考核的70%。
4.5.2 能力考核: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经验性能力进行评估。基本要素包括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4.5.3 品德考核:对在达成工作目标的过程中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奋、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进行评估。
4.5.4 组织纪律考核:对在达成工作目标的过程中遵守纪律和其他工作要求进行评估。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法、仪表仪容、环境卫生以及接听电话语言规范等。
说明:第2到4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30%。
4.6 考核等级:
一级(优秀级)95-100分,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二级(良好级)80-94分,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出。
三级(合格级)65-79分,工作成果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
四级(基本合格)60-64分,工作成果未完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但经努力可以达到。
五级(不合格)59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并且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4.7 考核纪律:
4.7.1 上级考核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亲自培训或招聘的部属予以过高评价。上级领导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或扣分。
4.7.2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扣分或免去全月奖金。
4.7.3 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管理人员次月1日之前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每月5日不按时报送考核表的部门,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7.4 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4.7.5 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记分。
4.8 财务部工作职能和考核标准
4.8.1 具体工作职能:
4.8.1.1 按照国家财务、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公司行业特点,科学合理地组织财务活动,制定统一、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4.8.1.2 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负责拟定相应的资金需求量计划和各种财务预算计划,并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地分配调度资金。
4.8.1.3 遵照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实行会计监督。做好各种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以及账务处理,债权和债务发生的核算,经营收支和费用成本的核算等工作。
4.8.1.4 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控制库存现金金额。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财务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按照银行有关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
4.8.1.5 负责公司的经济统计工作,及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完成税金的申报、测算、缴纳和减免工作。
4.8.1.6 计算和发放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和保险等款项。负责固定资产的添置、调拨、清产核资、折旧和报损等管理。
4.8.1.7 参与主要经济合同的洽谈和审核,做好合同登记和立卷归档工作,并负责组织检查和督促经济合同的履行。
4.8.1.8 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对各种会计账册、凭证、报表进行立卷、归档、调阅等管理。
4.8.1.9 定期进行会计资料汇总、整理和统计,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示企业运作存在的问题,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4.8.1.10 收集研究和分析国家有关的财经税收方针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合理的财务行动方案。
4.8.1.11 协助总经理审核和确定各子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经营目标,制定子公司的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并实施过程监督。
4.8.1.12 按照国家审计法规、集团财务审计制度的规定,以及集团领导的具体指令,负责做好集团内部的各项审计工作。
4.8.1.13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8.2 工作考核标准(主要项目)
4.8.2.1 能够坚决执行总经理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并圆满地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