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下属岗位员工出现严重的工作失误或违纪行为,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或影响扣10-30分。
(8)出现办公设备事故扣10-40分。
(9)上级考核下级时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受人际关系和感情的影响,不得有打击报复的行为。否则扣相关人员20分。做评价时参照以下判断基准:
a、工作过程的正确性
b、工作结果的有效性
c、工作方法选择的正确性
d、工作的改进和改善
e、解决问题的能力
f、责任意识、个人品格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9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与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同方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及时、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改进做好准备。
3、为同方中层管理、技术类员工的职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员工的薪酬待遇(含员工持股权重调整)以及相关的教育培训提供人事信息与决策依据。
4、将人事考核转化为一种管理过程,在同方形成一个员工与公司双向沟通的平台,以增进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则
1、以公司对员工的经营业绩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员工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
2、以员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为操作准则。
3、以全面、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核心考核理念。
四、适用对象
本制度主要是为同方公司总部职能部人员和分公司副总级以上经营管理类专业技术类人员设计(分公司副总级以下人员由分公司参照总部形式自行考核)。另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员工
2、连续出勤不满六个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职六个月以上
3、兼职、特约人员
五、各类考核时间排定表
考核类别 考核时间 复核时间 考核终定时间
年中考核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0
一、考核目的
1.了解工人对公司的贡献,以便对其薪酬进行决策。
2.为工人的薪酬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合理公正。
3.提高工人对公司管理制度的满意度,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4.激发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工人的个人成长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5.为工人的晋升、降职、培训、离职和年终奖发放提供决策依据,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二、绩效考核对象
1.绩效考核对象为已转正的一线车间工人,以确保考核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试用期工人、连续出勤不满三个月的工人以及考核期间休假停职三个月以上的工人不列为此次考核对象。
三、绩效考核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