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性原则。
应限度减少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双方对考核工作的神秘感,业绩标准和水平通过协商制定,考核结果公开,考核工作制度化。
(2)客观性原则。
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和武断,按个体的绝对标准进行考核,引导员工不断改进工作,避免人与人之间的攀比,破环团结精神。
(3)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目标考核是绩效考核的基础,员工的绩效考核要充分利用目标考核的结果。
3、考核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各职能部门、下属子(分)公司的一般管理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
第二条考核方式
对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部门、下属子(分)公司评分,是对整体业绩的评价,体现了员工对部门、下属子(分)公司业绩的贡献;另一部分为岗位评分,体现了对员工个人岗位业绩的评价。对于一般工作人员,以岗位评分为主。
1、部门、下属子(分)公司评分。
按照粤丰集团子(分)公司人力资本绩效考核方案中规定的方式,由人事管理部门对部门关键业绩以及子(分)公司业绩进行考核评分。
2、岗位评分。
(1)岗位目标考核。
①确定岗位目标。
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部门、下属子(分)公司目标,由个人直接主管进行目标分解,通过和个人的协商,制定个人的岗位目标。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岗位目标在上年度__月__日之前确定。
②拟定工作计划。
根据确定的岗位目标,由个人拟定年度及月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在上年度__月__日前拟定,月度工作计划在上月__日前拟定。一个具体的工作计划要包括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工作预计进度、对工作重要性的说明以及工作需要配合的事项。
③目标执行情况检查。
个人直接主管按月检查个人岗位目标的执行情况,检查结果填入工作计划检查表,由考核负责部门备案,作为年底综合考评的依据。
④困难处理。
目标执行进度落后或执行发生困难时,应根据该项问题的严重程度与影响大小,进行处理。
a.该问题仅属个别问题,由目标执行人与直接主管上级研究改善方案解决,并将处理意见及处理情况填入工作计划检查表。
b.确实由于外部因素或内部暂时不可解决的因素公司做出的目标执行进度落后或执行发生困难时,允许调整年度目标值。但应由直接主管批准,且每年只允许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第二季度末。
(2)岗位业绩评价。
根据个人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由考核小组及个人直接主管按照考核表对个人岗位业绩进行评分。
3、评分方式。
(1)一般管理人员评分方式。
①由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其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②由个人直接主管组织被考核人进行考核面谈,根据被考核人的汇报总结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③由被考核人员之间互评,占个人考核总分的10%。
④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部门关键业绩、下属子(分)公司业绩的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2)一般工作人员评分方式。
①由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其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②由个人直接主管组织被考核人进行考核面谈,根据被考核人的汇报总结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50%。
③由被考核人员之间互评,占个人考核总分的20%。
第三条考核安排
1、考核小组。
在公司职能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在下属子(分)公司,由公司负责人组织。
2、考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