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案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下(包括中层)所有人员。但以下人员不适用本方案:
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员工;
2全年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包括请假与其它各种原因缺岗)的员工。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下(包括中层)的所有员工,但试用期内的员工和全年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的员工不适用。
五。考核组织机构
为了组织和领导公司绩效管理的各项实施工作,我们将成立绩效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办公室、财务审计部、信息管理部、经营管理中心辖下各部门、物业管理中心辖下各部门等部门主管担任成员。
绩效管理委员会将负责组织和领导公司绩效管理的各项实施工作。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各部门主管担任成员。
绩效考核方案及表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1. 促进部门各级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增强部门凝聚力。
2. 促进部门建立奖罚分明、职务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人事激励约束机制。
3. 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激发其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条 考核原则
1. 公开、公正、全面、客观原则
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在部门内部对全体员工公开,评估者要对被评估者进行准确而客观的评价。
2. 简便实用,易于操作的原则
要根据不同岗位(工种)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每一项考核要量化到具体内容,并且易于操作,不能过于繁琐。考核采用百分制打分形式。
3. 公平合理、奖罚分明原则
考核结果应公平合理,能够准确反映员工的工作表现。对于工作出色的员工应予以适当的奖励和提升机会,对于工作不达标的员工应予以相应的惩罚和改进要求。
第三条 考核结果的应用
本部门考核各级员工成绩的记录应作为升职、升级、调动、退职、核薪等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核主体及日期
第四条 考核主体
考核实施一般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与部门综合管理处组织,被考核者的直属上级进行评价。
第五条 考核周期
各职能经理实行季度考核,各职能主管与其他员工一般都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
第六条 考核日期
1. 每周综合管理处统一汇报各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问题分析。
2. 月度考核在每月
3. 季度考核在每年4月日、7月10月日以及次年1月
4. 半年度绩效考核在每年7月 1月
5. 年度考核应在次年1月日以前完成。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权重分配
第七条 考核内容的确定
1. 根据部门年度战略要求,综合管理处在部门管理层面、各处及各个岗位之间,将战略目标从大到小层层分解,归纳出具体部门和各个岗位的关键绩效指标,由此构成考核内容的一部分,即绩效部分,作为考核的依据。
2. 根据公司发展对员工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要求,综合管理处选取的必备工作能力和态度指标作为考核的一部分。
第八条 考核内容的组成
考核内容主要由三部门组成。
第一部分,是根据关键业绩指标确定的绩效部分,主要是对相关职位的部门以及员工业绩的考核、落实和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