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考核申诉
第十七条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两日内向综合管理处提出申诉请求。
第十八条 综合管理处根据申诉事项核准申诉事宜,在收到申诉请求三日内给予申诉者明确答复。
第六章 其它规定
第十九条 各级员工考核成绩的记录均由综合管理处保存,除经理级以上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阅。
第二十条 考绩人员须严守秘密,并以公正、客观的立场评议,不得泄露或徇私舞弊,违者分别惩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经总监及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物流部综合管理处。
绩效考核方案及表5
一、总则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和评价,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的目的
1、培养一支业务精干、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确保个人、部门和公司绩效目标的实现,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及时、全面、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促进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提升。
3、为员工薪酬调整、年度评优、晋升或奖励、降职、辞退等提供人事评核的客观依据,以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目的。
三、考核原则
1、以公司对员工的经营业绩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员工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考核依据的原则;
2、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考核适用范围
凡公司中层以下(包括中层)所有人员的考核适用本方案。但以下人员不适用本方案:
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员工;
2、全年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包括请假与其它各种原因缺岗)的员工。
五、考核组织机构
成立绩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领导公司绩效管理的各项实施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财务审计部、信息管理部、经营管理中心辖下各部门、物业管理中心辖下各部门等部门主管组成。
六、考核流程
1、考核目标的确定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各部门的工作任务,确定员工的考核目标。
2、考核指标的制定
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以评估员工的工作绩效。
3、考核方法的选择
根据不同岗位的性质和工作特点,选择适合的考核方法,如定期评估、360度评价、目标达成评估等。
4、考核结果的评定
根据考核指标和方法,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包括成绩肯定和问题发现。
5、绩效反馈和改进
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员工,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并提供改进意见和培训计划。
7、考核结果的应用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员工薪酬调整、年度评优、晋升或奖励、降职、辞退等人事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