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迅速组织人员进入灾区,调查生产设施、家属区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向县政府和市政府报告。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三、一般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指的是造成人员伤亡不超过10人,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1亿元的地震。
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告给金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子公司在半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公司抗震救灾办公室汇报灾情,公司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其他等级破坏性地震的应急救援工作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进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要迅速到位,按照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和金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1、集团公司防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2、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3、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4、保证供电畅通。
5、加强全公司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抗震救灾人员疏散
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子公司和家属区设立临时疏散避难点,每个点应符合宽阔、平坦、附近无高层建筑、特种输送管线要求的位置。各子公司要切实负责本区域内受灾职工的安抚、疏导和开展自救、安全疏散避灾的组织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集团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并报金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周期为5年,期间如果发生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方案及流程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以及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的实施将遵循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将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根据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将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组织体系
2.1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负责日常工作。
必要时,成立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将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响应机制
3.1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