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单项比赛海报由各承办班级负责设计,3月7日(星期五)统一展示,尺寸为1.1m(高)×0.95m(宽)。海报要求有比赛时间、比赛地点、内容、比赛相关要求等内容。
4.学生比赛冲突(包括场地、时间等):政教处负责协调。一般情况下,有比赛顺序的(器乐、声乐、舞蹈等)要及时参加,迟到10分钟算弃权。没有比赛顺序的(美术、剪纸、书法、篆刻、摄影等)在规定比赛时间内随时开放。
5.承办班级或评委若有不公等问题,请在比赛当天书面向政教处提交异议,写明事实和要求。
6.各个比赛场地门口由承办班级张贴一张参赛选手名单或比赛顺序。
7.各比赛用地卫生由各承办班级负责。
8.获奖证书由学校统一打印和颁发。
9、承办班级要在承办比赛结束两天内上传以下资料:评委名单、比赛结果、通讯稿、比赛音像资料等。此项与卫生、纪律等指标作为优秀承办班级的重要评分标准。
10.班级承办的一般原则:学校文件有明文规定的按学校规定,学校文件没有明文规定的由承办班级自定。
1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