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上级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拥挤踩踏事故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展馆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安全监督员、安保人员、所有员工为直接责任人,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实行拥挤踩踏事故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工作人员宣传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员工深入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让员工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照明等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工作人员发现有群众受伤,第一时间疏散现场人流,并上报上级领导,发现较严重事故,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组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情况,彻查事故原因,并建立相关名册。
3、医疗求援。发生较严重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公安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5、信息公开。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4、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违犯刑律由公安司法部门对相关管理者实行连带责任追究,追究刑事责任。
景区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4
一、危险性分析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停电、火灾等事故,可能对顾客恐慌,现场混乱,超市促销活动,可能造成人员拥挤,这些都可能造成踩踏事件,导致人员伤亡。
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1事故应急照明
在疏散通道必要位置,疏散楼梯、配电室、水泵房、人员密集场所等处都应设置事故应急照明灯,并保持使用有效。
2.2事故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指示标志:应用箭头或文字表示,并在黑暗中发出醒目光亮,便于公众识别。
(2)各大厅应张贴应急疏散图,标明所在位置及疏散的方向。
2.3应急疏散出口的要求
(1)严禁在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保证其畅通无阻,在应急情况下,应随时启用应急疏散出口,及时疏导人员。
(2)结合防火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足够数量的出口。
(3)安全出口门应向外开户。
三、事故现场人员疏散方案
3.1一般场所疏散方案
(1)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确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警,通知安保队长或值班经理。接到警报后,应按负责部位进入指定位置,立即组织疏散。
(2)疏导人员用最快的速度通知现场无关人员按疏散的方向和通道进行疏散。
(3)当有关部门(如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事故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主动汇报事故现场情况,指挥权上移后,积极协助做好疏散抢救工作。
(4)事故现场有受到威胁被困人员时,疏散人员应劝导受到威胁被困人员服从领导听众指挥,做到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疏散。
3.2正确通报、防止混乱
单位领导疏散组在接报后,应首先通知事故区域及附近的人员,将他们先疏散出去,然后视情况公开通报,告诉其他部位(区域)人员进行有序疏散。
3.3疏散处置程序
(1)口头引导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