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急演练活动
1.全区各学校应开展针对防地震、消防灭火等重点内容的应急演练。具体的演练时间和科目由各学校自行确定,并在5月11日之前将演练方案报送区教体局安全办公室。
2.在应急演练活动期间,各片区内的学校分管领导应相互观摩学习。
四、活动要求
(一)组织领导
各学校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并确保人员和资源的具体负责实施。
(二)精心制定应急演练方案
在开展应急演练之前,各学校应精心制定演练方案,明确各个职责分工,确保楼层疏导、定位定人,班级疏散路线清晰,避险场地明确,制定并落实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应对措施,保证设施设备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充足性,备用器材充分。演练活动应力求安全、有序、高效,切忌走过场,更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开展演练。
(三)做好应急演练宣传工作
在开展应急演练之前,各学校应在师生中反复强调注意事项,加强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的组织管理,严防因演练考虑不周、组织不当、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
(四)做好影像资料收集
相关活动的工作部署、预案、照片、录像等资料应进行归类建档,并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给局网宣传股。
区教体局也将对各学校的防灾宣传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专项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通过这次活动,我们相信可以进一步提高全区师生的防灾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为减少灾害损失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