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主任)
。(急诊科主任)
。(护理部主任)
。(药剂科主任)
。(办公室主任)
。(门诊部护士长)
。(后勤小组组长)
2.职责
(1)对全院医疗纠纷的防范处理工作统一决策和部署。
(2)审核通过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预案、制度、规定和处罚措施。
(3)指导检查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的具体工作。
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组织落实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预案。
(2)实行医疗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督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3)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4)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免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情况发生。
(5)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6)协助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工作。
(7)负责对死因不明确患者的家属动员尸检工作。
(8)负责召集医院医疗纠纷工作会议,认真记录,并向医患双方当事人传达会议讨论结果。
(9)负责医疗纠纷在省、市医学会鉴定中的资料提交、人员组织、结果处理等工作。
(10)协助法律顾问就医疗纠纷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二)科室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责本科室的医疗纠纷防范处理工作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在医疗纠纷防范工作的中的职责:
(1)组织本科室的工作人员学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规范,依法执业。学习情况做记录。
(2)执行医患沟通制度,尊重并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行各种告知、知情同意。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医院举办的医疗纠纷处理及医患沟通技能培训或讲座,并加以应用。
(3)负责科室的医疗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报告。
(4)接待科室内部患者及家属对医疗工作的投诉,协调医患关系。
(5)重大医疗纠纷及时上报,配合医务科妥善解决。
(6)配合医务科做好科内医疗纠纷在医学会的鉴定和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四、医疗纠纷防范预案
(一)实行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科室每月进行一次医疗隐患自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并制定整改措施,向医务科报告。
(2)医务科定期检查工作,汇总发现的医疗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当事科室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主管院长报告。
(3)医务科总结阶段性整改效果,向全院通报。
(4)对科室不落实医疗隐患自查、发现医疗隐患不整改、不报告的行为予以处罚。
2.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1)科室每月最后一周,由科主任带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成员进行医疗安全自查,将发现的隐患逐一登记,召开医疗安全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对上个月的整改情况进行总结。自查中尤其是要严把病历质量关,对已被患方复印的病历,在整理、完善时要慎重。
(2)医务科每月末,将当月工作检查中发现的医疗隐患及采取的整改措施进行汇总,同时对上个月的整改效果进行总结,向业务副院长汇报。对高风险科室(外科、妇产科、手术室、急诊科)作为医疗安全工作检查的重点,对纠纷高发科室加大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