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抢险队
抢险队人员为全局工作人员。
城区建设项目燃气等方面的抢险救灾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在城区道路、桥梁建设工程中,严格按照防震减灾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根据工程类别和特点,落实防震减灾措施。
(三)结合工作特性,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以备发现异常时能及时抢险处理,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工作机制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建立建全本部门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各项实施制度,对各项目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五、应急准备
(一)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
应急处理指挥部组织本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迅速调度应急力量、救援装备、物资等,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新险情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应急救援物资
积极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检查、维护与更新,确保正常使用和调配。
(三)应急救援互助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县规划建设局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卫生、消防、质监、安监等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六、应急响应
(一)灾害应急响应
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组织人员参加抢险救灾,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次生灾害。
2、保障信息畅通。由办公室负责,根据上级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收信、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确保有关抢险救灾信息畅通。
3、群众的安全防护。及时疏散撤离群众,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
4、社会力量动员。在处置参与特别重大、或较大灾害事件时,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
(二)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
事故报告遵循“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
2、报告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将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应急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迅速上报县政府和县应急办。
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等。
(3)原因的初步分析。
(4)紧急抢险救援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三)事故处置
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防灾减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工作。
1、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迅速指挥救援人员、车辆、机械设备投入抢救工作,并紧急安排技术专家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请求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抢险救援工作。
2、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七、后期处置
(一)保持与县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好防灾减灾应急宣传教育工作,保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