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药品库严格禁止非库房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严禁在库房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药品库房划有专门的`药品待检区和不合格品区,分别存放质量可疑药品和不合格待退药品。
8、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9、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10、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试用期的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有效。
11、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12、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天。
13、处方书写必须符合规则。记载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一张处方只限一名患者的用药,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14、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对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一、门诊工作制度
1、医务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医务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对病员应认真问诊,检查并做好门诊扼要登记。
2、对高热、老年及重病号提前安排门诊,对行动不便的病人需到现场诊察。
3、对诊断不明,疑难及危重病人应及时转诊,以确保安全。
4、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病人热心、诊治病人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5、采用安全、有效、科学、合理的方法治疗疾病。遇传染病时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处理并做好登记。
6、医疗文书必需字迹工整,医师处方要签全名。
7、遵守医疗原则,不因情面而违反执业医师法及其他医疗法律文件进行执业活动。
8、加强咨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知识宣传。
二、治疗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医嘱执行,对有过敏反应的药物注射前应做皮试。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人热忱体贴。密切观察注射后情况,发生反应或意外,及时报告医生并处理。
3、保持治疗室干净整洁,定期紫外线消毒,防止无关人员逗留。
4、各种药品器械分类放置,标签醒目,字迹清楚。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严禁使用患者自带的一次性注射器具,以防发生医疗事故。
6、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消毒、毁型、定期焚烧,按照规定及时登记使用情况。
7、器械实施高压消毒,定期更换浸泡消毒液:过氧乙酸,金星,康灵等不超过七天,戊二醛不超过3-4周,镊子等必须2/3浸泡在浸泡液中。消毒物品必须贴标签。
8、发生传染病时及时做好终末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三、药房工作制度
1、配药前查对姓名、年龄、处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调配时检查药品是否过期变质,发药时交待口服及外用药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如遇缺药或有字迹不清等疑问,通知医师更改。
3、检查处方有无配伍禁忌,监督医生科学合理用药,有权拒绝不合理处方的调配。
4、核算药品价格并收费,定期交学院财务处。
5、药房要分类储存,分开摆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6、经常清理药柜药架,缺药品种及时通知医师采购补充,过期药品及时下柜并登记报废。
7、门诊处方保存两年,到期由领导批准销毁。
8、保持药房环境干燥,整洁,温度适宜,经常通风,防止药品霉变。
9、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